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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复查2010年度省级文明单位和推荐 2011年度省级文明单位的公示 根据《关于复查2010年度省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机关、文明社区和评选表彰2011年度省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机关、文明社区的通知》(鲁文明委〔2011〕15号)要求,省管企业文明委认真组织开展了省管企业2010年度省级文明单位复查及2011年度省级文明单位申报推荐工作,现公示如下: 一、2010年度省级文明单位复查情况 由我委管理的2010年度省级文明单位共有31个,分别是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煤炭工业济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交通运输集团济南长途汽车总站、山东省生物药物研究院、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公司、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南屯煤矿、新汶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翟镇煤矿、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棒材厂、山东省冶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输部、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特殊钢厂、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品质保证部、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型钢厂、莱芜钢铁集团银山型钢有限公司炼铁厂、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销售中心、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炼钢厂、山东工业职业学院、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济宁三号煤矿、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部)、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部)、兖矿集团有限公司(本部)、齐鲁证券有限公司(本部)、山东省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本部)、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本部)、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莱芜钢铁集团银山型钢有限公司板带厂、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焦化厂。 1.复查合格,建议继续保留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的单位28个。 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煤炭工业济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山东省交通运输集团济南长途汽车总站、山东省生物药物研究院、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公司、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南屯煤矿、新汶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翟镇煤矿、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棒材厂、山东省冶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输部、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特钢事业部(原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特殊钢厂)、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品质保证部、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型钢厂、莱芜钢铁集团银山型钢有限公司炼铁厂、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销售中心、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能源动力厂(原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炼钢厂、山东工业职业学院、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济宁三号煤矿、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部)、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部)、齐鲁证券有限公司(本部)、山东省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本部)、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本部)、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莱芜钢铁集团银山型钢有限公司板带厂、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焦化厂。 2.建议撤销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单位4个。 兖矿集团有限公司(本部)、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2011年度省级文明单位推荐名单 经考察研究,拟推荐13个单位参加2011年度省级文明单位申报。分别是(排名不分先后):山东兖矿济三电力有限公司、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山东能源机械集团有限公司、龙口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梁家煤矿、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许厂煤矿、山东煤炭技师学院(原山东省煤炭高级技工学校)、山东省装饰集团总公司、鲁商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高速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山重建机有限公司、山东省水利工程局、山东航空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威海办事处。 如有意见,请向省管企业文明办反馈。 联系人:张艳琳 联系电话:0531-85103703 公示时间:2011年11月23日至25日 特此公示。 山东省省管企业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2011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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