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树公同志
在全省企业国有产权管理会议上的讲话
(2006年4月11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在国务院国资委相继召开全国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会议和全国产权管理及产权交易机构会议召开之后,委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省国资委对召开这次会议非常重视,常务副主任谭成义同志亲自到会,并作了重要讲话。助理巡视员李红同志还要做总结讲话。大家要深刻领会两位领导的讲话精神,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就产权管理工作讲两个方面的问题。
一、2005年产权管理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年来,各级国资监管机构和省管企业高度重视产权管理工作,围绕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发展的总体部署,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产权管理工作的全局,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履行出资人职责的要求,以建立现代产权制度为目标,以加强企业国有产权监管为核心,不断理顺产权关系,明确责任权利,规范产权流转,着力构建企业国有产权的监管体系,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
(一)产权管理制度不断完善。产权管理制度建设是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产权管理工作的政策依据。一年来,我们围绕出资人制度建设,针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先后制定下发了《山东省省管企业担保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国资委有关产权登记、资产评估、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和股权分置改革等方面的贯彻意见。同时,我们还研究起草了《山东省省管企业重要事项报告制度》、《省属国有企业发展改革资金使用管理意见》、《关于规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有关问题的意见》、《省属国有企业资产处置暂行办法》和《关于加强产权交易市场建设的意见》。另外,为了做到产权管理工作的透明公开,便于规范操作,我们先后制定了产权登记流程、资产评估核准流程、产权处置流程、产权交易流程、股权分置改革流程等,并按照程序严格执行,从而确保了产权管理的各项工作能够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各市国资监管机构和省管企业结合自身实际,从履行所出资企业的产权管理职能入手,也相继建立健全了相应的产权管理方面的制度。通过一年的探索研究,全省企业国有产权监管制度体系逐步得到完善。
(二)产权登记工作有序开展。产权登记是整个产权管理工作的基点,对于摸清国有资本的布局和结构、明确国有资产的权利边界和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十分重要。为发挥产权登记的基础作用,在产权登记规定项目的基础上,增加了企业资产、负债、权益、职工、土地、长期投资等方面的内容,对拥有众多权属企业的集团、产权关系不够清晰的企业和特殊类型企业办理产权登记的范围重新进行了界定和规范,建立健全了办理产权登记的工作流程,并和工商部门紧密联合,确保工商登记和产权登记的一致性。我们还开发了企业国有产权信息管理系统软件,建立了电子和纸质资料双重产权档案。各级国资监管机构和省管企业高度重视产权登记工作,组织专门力量,精心安排,较圆满地完成了全省企业国有产权的登记工作。据统计,全省办理国有产权登记的5473家企业,资产10632亿元、负债7141亿元、所有者权益3094亿元、国有资产1996亿元。其中,2618家一级企业,资产为6325亿元、负债4279亿元、所有者权益1723亿元、国有资产1622亿元。通过开展产权登记工作,基本摸清了全省企业国有资产的家底,为全省国有企业的改革重组、国有经济结构布局的调整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资产评估工作扎实推进。资产评估是维护国有资产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也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重要屏障。2005年,各级国资监管机构按照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目标要求,以强化评估项目质量管理、中介机构监管和提高全省资产评估管理水平为重点,积极探索创新管理方式和理念,不断完善工作程序,资产评估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的程度不断提高。一是完善评估管理方式,强化评估质量监管。不断充实调整中介机构备选库和招标评审专家库,进一步完善了评标的相关制度和中介机构选聘制度。继续强化对资产评估报告业务质量的考核,按照有关规定,去年已停止了一家中介机构从事国有资产评估业务的资格,对评估报告中问题资产额超过总资产5%的两家机构进行了限期整改,并给予一年内不得从事国有资产评估业务的处理。针对改制审计工作中存在的不规范现象,进一步规范了审计、评估报告格式和内容。对采用招投标聘用中介机构改制的省属企业,进行了现场监督。二是严格审核把关,强化评估行为监管。严格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的审核,强化对企业国有资产变化的监督和国有资产合法权益的保障力度,较好地防止了国有资产的低评漏评,堵塞了虚假负债,维护了各当事方的合法权益。严格公示制度,强化对评估、审计结果的监督,对评估审计结果分别在占有单位和产权持有单位进行公示的基础上,还在省国资委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进一步增强了评估、审计工作的透明度,防止改制企业和中介机构弄虚作假,保证改制企业资产范围的完整,确保评估结果公平合理。另外,国务院国资委《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暂行办法》下发以后,我们结合山东实际制定了贯彻意见,对相关的内容又作了进一步的规范和完善,进一步丰富了评估管理的制度体系。各市国资监管机构结合自己的职能定位,资产评估工作也取得了显著成效。如济南市国资委建立了评估机构执业准入制度、工作质量考核制度、评估报告专家审核制度和整体资产评估法定代表人出具保证书制度等,有效保证了资产评估的质量和效果。2005年全省国资监管机构共完成资产评估核准(备案)项目556项,涉及账面资产总额399.51亿元,净资产110.15亿元。评估后企业净资产增值33.86亿元,增值率达31.31%。
(四)产权处置规范进行。产权处置是产权转让的最为关键的一个环节,其最为核心的内容是对产权转让底价的确定,这直接关系到转让方、标的企业、职工、债权人、受让方等相关各方的切身利益。一年来,我们严格按照《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山东省国有产权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认真审核,严格把关。一是从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内部决策批准程序和操作程序的执行、职工的安置和合法权益的保护、债权人利益的维护、申报材料是否齐全并符合规定等方面严格把关,认真审查。二是建立期间经营损益审计制度,并在充分考虑企业的评估价值、供需状况、企业经营状况和盈利能力等多方面因素的基础上,合理确定产权转让的底价。三是加强产权交易市场的监管,严格落实产权转让进场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竞价转让制度、转让收入收缴制度。并对产权处置后的挂牌交易、转让收入的收缴和支付、产权登记、工商登记等事宜作出相应安排,并将相关信息反馈到相关职能处室和部门,按照各自分工督促落实。去年全省产权转让项目204笔,批准转让底价33.9亿元,成交额35.14亿元,溢价1.25亿元,溢价率为3.68%,职工安置费用5.1亿元,涉及职工4.75万人。烟台市属企业产权转让溢价率达20.14%,济南县(市、区)属企业产权转让溢价率达39.84%,泰安县(市、区)属企业产权转让溢价率达77.16%。
(五)股权分置改革稳步推进。国务院推行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后,我们积极着手前期准备工作,对我省国有控股(参股)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进行了初步的摸底调查,召开了山东省国有控股(参股)上市公司国有股权改革研讨会,制订了有针对性的股权分置改革整体方案。并指导鲁西化工参加了第二批试点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工作。股权分置改革全面推开以后,我们与省属国有上市公司的国有股股东和市国资监管机构进行了沟通交流。全省股权分置改革会议以来,按照省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对18家重点上市公司根据时间表的安排进行了重点调度。研究制定了国资委股权分置改革备案制度和审核流程。截至3月底,全省40家国有上市公司中,已有24户获得批复,15户已获得相关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六)国有资产收益收缴取得突破。为加强国有资本收益收缴与使用管理,切实履行出资人收益权的职能,泰安、聊城、烟台、日照、济南等市级国监管机构,对国有资产收益收缴工作进行了探索,制定了相应的制度规定,收缴使用管理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从部分市地的实践效果看,既规范了国有资本收益收缴和使用行为,保障了国有资本出资人合法权益,又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为推动国有企业的改革、支付改革成本、加快国有资本布局结构的调整等起到了关键作用。为研究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奠定了基础,也为省国资委探索开展这项工作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七)省管企业产权管理工作得到加强。为适应新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要求,省国资委成立以来,省管企业的主体责任意识有了明显提高,进一步加强了对集团公司国有资产的管理及权属企业产(股)权的管理,提高了资本运营的质量和效益。从去年的经营业绩来看,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目标得到较好落实。枣矿、济钢等省管企业进一步强化了产权管理的相应职能,在清产核资、投资、担保、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离办社会职能等方面卓有成效地开展了一系列的工作,使产权管理的责任得到了层层落实。
二、2006年产权管理的重点工作
2006年是“十一五”的开局之年,也是国资监管向纵深发展和国企改革攻坚破难的一年。各级国资监管机构和省管企业的产权管理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国资监管会议精神,围绕工作大局,坚持打牢基础、把握重点、寻求突破,积极做好今年的各项工作,为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一)继续建立和完善产权管理的制度体系,积极探索产权管理的新课题。以贯彻新《公司法》为契机,围绕现代产权制度建设,对已出台的制度要进行修订和完善,做好与新《公司法》的衔接。对会上提交的《省属国有企业资产处置暂行办法》、《省管企业重要事项报告制度》、《关于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加强国有产权交易市场建设的意见》等4个规范性文件,在进一步修改完善的基础上,上半年争取出台。同时,针对新情况新问题,加强新课题的研究。要通过规范的制度建设,加强股权分置改革后国有上市公司国有股股权的监管,防止内幕交易、蓄意炒作等侵害公众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切实保护各类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要进一步摸清境外企业国有资产的家底,建立境外国有产权监管和风险防范制度,要加强和完善境外企业的产权登记、资产评估、国有股权管理等方面的监管手段;研究探索在混合所有制条件下,国有产权管理制度和管理的方式。
(二)继续加强产权管理的基础工作,夯实产权管理的基础。一是继续做好国有企业改革中的产权管理工作,为规范改制打好基础。做好国有企业改革改制过程中涉及的产权转让、无偿划转、股权置换等资产处置工作;围绕国有企业做强做大主业、加快布局结构调整的目标,完善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的机制;做好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困难企业的改革重组、劣势企业的关闭破产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资产处置工作,切实维护国有资产和职工的合法权益。二是深入做好产权登记工作,为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国有资本的有进有退和深化国企改革提供依据。对已办理产权登记的,要做好统计汇总分析工作。对未办理产权登记和换发新证的企业,要组织补办,争取上半年完成。对产权的变更和国有股权比例的变动,要做到动态监控,并及时做好变动登记工作。要通过产权登记数据掌握国有企业的组织形式、管理级次和国有资本的分布领域,充分发挥产权登记的基础作用。上半年,省国委将对地市和省属企业的产权登记工作统一组织一次检查。三是规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认真贯彻落实《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按照“主体到位、交易进场、信息公开、操作规范、监管有效”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国企改制改革重组和国有产权转让工作的各项流程和关键环节,通过整合全省产权交易机构,统一交易规则,加强产权监管等措施,促进国有资产优化配置,保障国有产权实现有序流转。另外,按照国务院国资委等六部委的通知要求,做好产权转让的监督检查工作。
(三)加强资产评估工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一是进一步强化国有资产评估工作的监管力度,加大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审核力度,重点审核企业改制前三年的资产、负债、损益变化情况,重点关注评估报告期后事项的披露事宜。二是明确产权持有单位和资产占有单位的责任,变一方监管为多方审核把关,建立多层次的监督审核机制,推进资产评估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三是做好《关于贯彻国务院国资委〈企业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的意见》的贯彻落实,有重点地对中介机构执业情况进行抽查,并建立中介机构执业情况统计制度,进一步规范中介机构的操作行为。四是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评估结果公示制度,扩大公示范围,规范公示程序,营造社会监督氛围。五是积极探索采用对企业整体价值进行评估的多种方法和途径,组织有关专家对企业价值评估的方法进行课题研究,推行收益法为主、重置成本法为辅的企业价值评估方法。六是健全与中介机构加强沟通的工作机制,及时解决资产评估中出现的问题,努力提高评估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七是加强对市级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的指导,有重点地对市级资产评估项目实施抽查,并采用多种方式对评估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市级国有资产评估工作管理的水平和工作质量。
(四)积极推进股权分置改革,保证按时完成股改任务。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部署,坚持“统一政策、因企制宜、鼓励创新、加强引导、强化监管、加快推进”的原则,继续积极稳妥地推进我省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工作,争取今年6月底基本完成我省国有上市公司的股改任务。一是加强分类指导。在充分尊重股东意愿的基础上,分类分步实施。对条件相对成熟的上市公司,要尽快制定股改方案,并适时推出;对条件暂不成熟的上市公司,要积极研究可行的途径,创造条件加快改革。二是突出重点。要抓好国家和省政府确定的重点股改的上市公司,保证时间和进度。同时,要把股本规模较大、占市值比重大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作为重点,逐户摸清情况,帮助解决困难,直到推进改革。三是积极创新模式。对存在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比例较低、国有股比例受到国家产业或当地经济限制、质量较差等情况的上市公司,在依靠现有政策模式难以解决的情况下,必须积极创新方式,在稳定市场预期、保护投资者特别是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努力探求股权分置改革的新方法、新途径。
(五)做大做强我省产权交易市场,为国有产权有序流转提供有力支撑。按照国务院国资委和省政府的要求,加快建立和培育全省统一的产权交易市场。通过整合产权交易机构,实现统一产权监管、统一交易规则、统一信息发布、统一收费标准、统一交易鉴证五个关键环节的统一,形成以山东产权交易中心为龙头,服务全省、面向全国的统一、开放、高效的产权交易市场。为国有经济布局结构的战略调整和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提供良好的操作平台。在时间安排上,上半年,以鲁信产权交易中心为基础,通过改组改造组建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整合我省产权交易市场,搭建起统一的产权交易平台。下半年,建立健全产权交易市场的监管机构、经纪人队伍,完善组织系统,统一规则和流程,统一信息监测,做到规范操作。
(六)探索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完善出资人职能。我省部分市地对国有资本收益收缴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为我们探索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今年,要进一步加大这方面的研究和探索的力度,逐步建立以国有企业资产收益为核心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省国资委将结合外省市和我省部分市地的成功经验,研究制定省管企业国有资产经营预算实施方案。
(七)加大省管困难企业改革改组和不良债务处置的力度,减轻企业包袱。对困难企业改革资金缺口进行测算,统筹考虑改革成本问题。在摸清省管企业不良债务底数的基础上,借鉴外省市不良债务处置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对有回购价值的不良债务,采取统一谈判、整体回购、分类处置的原则,力求妥善解决省管企业的不良债务问题,帮助企业减轻债务包袱。
(八)加强学习交流与协调配合,不断提高产权管理的水平。国资监管工作极具探索性、挑战性,产权管理更是一项专业性、综合性和政策性都很强的工作。从事产权管理的同志既要熟悉国家的宏观政策、法律法规等综合知识,又要掌握所涉及的产权界定、产权流转、资产评估、股权管理等专业知识,还要通晓企业管理、财务审计等微观层面的基础知识,所以,大家要加强学习、沟通与交流,互通有无,相互借鉴,共同提高,结合自身实际,搞好消化吸收,形成自己的思路,培养出自己的创新能力。另外,产权管理工作对外涉及许多政府部门、机构,对内涉及多个职能部门,一定要做好主动协调配合,发挥好规范和促进的双重作用,保证整体工作的落实。作为集团公司或母公司的省管企业,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努力提高国有资本运营的质量和效益,按照新《公司法》的要求,加强对权属企业产权的管理,切实负起责任,履行好出资人的职权。
同志们,随着国企改革的不断深化,国资监管的不断加强,产权管理工作任重而道远。还有很多重要任务、重大课题等待我们去完成、去攻克。我们一定要增强历史责任感和事业心,按照各级国资委的整体部署,团结一心,开拓进取,艰苦奋斗,扎实工作,为加强产权管理、深化国企改革、发展壮大国有经济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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