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资产评估核准(备案)统计分析资料的通知
各市国资委(办):
按照鲁国资产权〔2005〕24号文件要求,请你委(办)于2007年2月10日之前,将2006年度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统计分析报告和统计汇总表(包括纸质文档和电子版)报至我委。
统计分析报告应包括截至2006年末所属国有企业改制情况;资产评估项目基本情况、增减值分析;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情况和存在的问题;2007年工作打算及建议等内容。统计汇总表账面值按审计后相关数据填列。
联 系 人:宗 斌
联系电话:0531-85103617
电子信箱:gzwzongbin@126.com
地 址:济南市解放路37号山东省国资委产权处617房间
二〇〇七年二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