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企业国有产权管理信息报送制度的通知

发表日期:2008-01-24   创建者:admin

关于建立企业国有产权管理信息报送制度的通知

鲁国资办〔200714

 

各市国资监管机构:

为加强产权管理信息调度,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国务院国资委先后下发了《关于建立企业国有产权管理信息报送制度的通知》(产权函〔200617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建立全省企业国有产权管理信息报送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报送的内容

(一)对国务院国资委、省国资委产权管理制度贯彻落实情况及地方产权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二)市、县(市、区)两级企业办理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资产评估、产权交易、直接协议转让、资产划转、主辅分离净资产核销、国有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和上市、上市公司国有股权转让等产权管理动态性数据信息及汇总分析(信息报送模板见附件)。

(三)对产权管理热点、难点问题的探索研究及建议。

(四)产权管理工作动态信息。

(五)其他重要信息。

二、信息报送时间

本通知第一条第(二)款信息按季度上报,各市国资监管机构应于每季度后2日内,将本年度累计信息及本季度信息报送我委。其中年度及第四季度信息于年度终了110日前上报。信息统计起止时间为上季度第三月25日至李季度第三月25日。

三、有关要求

(一)各市国资监管机构要对2006年度和2007年上半年有关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并于920日前上报。

(二)要落实负责统计的人员和职责,保证统计数据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季度内没有发生相关行为的市,也要以书面形式上报,对于不按规定及时报告有关情况的,将以“未报”在全省范围内予以通报。

(三)报送的信息须经本单位负责人审签。电子版发送至cqc@sdsgzw.gov.cn

联系人:省国资委产权管理处 岳智飞

联系电话:0531-85103621(传真)。

 

附件:1.××市企业国有产权管理信息(报送模板)

      2.产权登记企业组织形式表

      3.产权登记企业国有资本分布状况表

      4.评估核准、备案项目情况表

      5.进场交易情况统计表

      6.批准协议转让情况统计表

      7.股份有限公司情况统计表

8. 填报说明

 

                                        二○○七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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