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和开展“四个亮点”工作、实施“四个一批”工程的需要,为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提供法律和制度依据,我委今年拟起草、制定39件法规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其中,代省政府起草《山东省实施〈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办法》、《山东省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办法》、《山东省公物拍卖管理办法》等规章草案3个,制定出台《省管企业授权经营暂行办法》、《国有产权代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省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加快推进省属国有企业规范改制的意见》、《培育和发展壮大省属国有骨干企业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28个,制定《省国资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省国资委2005年度评先树优实施办法》等内部工作制度8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