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管企业投资项目申请核准、备案需要提报的材料
一、核准项目申请报告。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名称、投资方基本情况;项目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产品、目标市场;项目总投资、各方出资额、出资方式及资金来源;项目效益、风险情况。购并或参股项目,应说明拟购并或参股公司的具体情况。
备案的项目填报《省管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表》一式5份。
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申请核准的项目需提报专家论证意见。
三、董事会(未设董事会的为总经理办公会)决议及会议纪要。
四、投资协议及投资方有关情况说明、证明文件。新设立企业的投资项目,需提报拟定的公司章程;购并或合资合作项目,提报双方签署的意向书或框架协议等文件,以及证明合作方资产、经营和资信情况的有关文件;投资合作方以有价证券、实物、知识产权或技术、股权、债权等资产权益出资的,应提交具备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或其他可证明有关资产权益价值的第三方文件。
五、经审计的近期企业财务报告。
六、涉及投资进入的行业、领域有特殊要求的,需提交有关部门的审查意见。 七、其他有关文件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