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省管企业参加2006鲁港经贸合作活动周的通知
鲁国资规划函〔2006〕10号
各省管企业:
为进一步深化鲁港经贸合作,省政府定于6月11日至6月17日在香港举办“2006鲁港经贸合作活动周”活动。根据统一安排,活动周期间由省国资委负责组织主办“山东大型国有企业投融资研讨暨洽谈会”。为确保会议取得实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的主要内容
6月13日举办山东大型国有企业投融资研讨暨洽谈会,
主要议程:(一)由山东省国资委介绍全省国企发展概况和对外合作的意向,重点推介一批基础设施、制造业、股权转让等领域的投融资项目。(二)港方代表介绍香港经济发展现状、香港的投融资环境和优势、港方感兴趣的合作领域及主要的投融资机构。(三)港交所及香港有关投资银行、律师行分别介绍香港主板及创业板上市运作程序、在港融资的渠道等。(四)省管企业与香港企业之间就重点合作领域进行探讨交流,洽谈合作项目。6月14日—17日将组织企业拜访香港有关商会、投资基金,参观考察合作企业。
二、确定重点推介项目
为组织好与港方企业的项目洽谈与对接工作,请参会企业提供拟在香港投融资研讨暨洽谈会上推介的重点合作项目(包括股权转让项目)2—3个;与香港企业在谈和拟签约项目情况(见附表)。
为制作宣传幻灯片,请提供有关项目的文字介绍,图片资料,一并于5月10日前以电子文档形式报省国资委。
三、参加企业和人员
请有对外招商引资项目的企业、与香港有在谈和拟签约项目的企业、拟到香港上市融资等企业的负责人及部门领导1—2人参加。
四、出访费用
洽谈会场地租赁和布置等费用由省财政厅予以解决,其他出访费用企业自理。
五、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举办鲁港经贸合作活动,有利于加深省管企业与香港地区企业间的交流合作,充分发挥香港作为世界金融中心、贸易中心、信息中心的作用,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扩大省管企业利用外资的规模和层次,做大做强一批大企业集团。希望各省管企业积极参加,认真做好项目推介、洽谈签约等各项前期准备工作,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尽快提供办理赴港手续的有关材料。请参会人员将报名回执、随团出访任务呈报表1份、企业机构代码复印件1份、身份证复印件1份、4张2寸白底护照照片等材料于5月10日前报送省国资委,统一办理赴港手续。
(三)准备企业宣传材料。为更好地宣传和展示山东国有企业的形象,各参会企业要抓紧准备企业形象宣传资料、有关项目介绍等材料一式60份带到会上。
联系人:贾慧丽 刘炳宏
联系电话:0531—85103698 85103697(传真)
电子邮箱:guoziweiguihuachu@jnnc.com
附件:1.报名回执
2.省管企业拟推介合资合作项目(产权转让)项目情况表
3.省管企业与外商在谈和拟在鲁港洽谈会上签约项目情况表
二00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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