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高耗能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的通知
发表日期:2007-10-08 创建者:admin
转发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高耗能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的通知
鲁国资规划〔2007〕8号
各有关省管企业:
现将《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高耗能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的通知》(鲁政办发〔2007〕5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有效规避政策风险。
二○○七年九月二十六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版权所有: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通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山大南路5号
邮政编码:250100 联系电话:0531-85103631 传真:0531-85103633 Email:bgs@sdsgzw.gov.cn
技术支持:山东政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