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省管企业:
为适应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需要,更好地发挥省管企业监事会在加强国有资产监管、促进企业改革发展和维护国有资产安全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确定,对监事会职权、管理模式和工作方式进行调整和改进。监事会对企业的重大决策、重大事项和主要经营活动进行全过程监督。监事会专职成员常驻企业履行监督职责。为保障监事会依法履行职责,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保证监事会及时列席有关会议
为使监事会能够及时了解企业主要经营活动和重大事项的决策情况,企业要完善有关会议制度,保证监事会及时列席有关会议。在召开董事会会议之前,企业要将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在报送董事的同时,送达监事会。企业召开的总经理办公会议、党政联席会议、党委会议、年度工作会议、职工代表大会以及其他有关会议,其议题凡涉及到集团公司及重要子企业的分立、合并、破产、解散,增减资本、发行公司债券,对外投资、重大建设项目、技改投资,利润分配及职工收入分配,重大采购、重大招投标,重大产权变动、资产处置,重大融资,对外担保、委托理财,以及监事会关注的其他有关事项等内容时,企业要在通知有关方面的同时,及时通知监事会。
二、如实向监事会提供有关文件资料
为使监事会能够及时掌握企业主要经营活动和重大事项的相关信息,企业要建立健全相应制度,及时向监事会如实提供有关文件资料。有关企业财务会计和经营管理等方面的资料,要及时向监事会提供;企业制发的有关文件要将监事会列入发放范围,按时发送;上级部门的来文来电等文件,要按有关规定及时送监事会参阅;报省国资委审批事项的有关文件资料,要在上报的同时抄送监事会;对于监事会需要的其他资料,企业有关方面要如实及时向监事会提供。另外,要按照规定标准,为监事会专职成员订阅有关报刊。
三、为监事会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为适应监事会监督方式的转变,企业要为监事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监事会主席办公用房比照企业领导人员安排,其他监事会专职成员的办公用房比照企业中层正职安排。同时要为监事会配备固定电话、台式计算机、打印机、传真机、碎纸机等必要的办公设备和用品。监事会专职成员因工作需要到企业驻地以外履行职责时,其差旅费由企业承担,比照企业相关人员的标准执行。监事会专职成员在工作中需要用车时由企业保障,往返济南的交通费用由企业承担。监事会主席用车由省国资委保障。
企业要为监事会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驻济以外企业要为监事会专职成员提供住宿条件,可安排在企业职工公寓或内部招待所。在企业内部招待所安排住宿的,监事会主席可安排一个套间,其他专职成员每人可安排一个标准间。
监事会在企业发生的上述费用,由监事会主席签字后,按照企业的有关规定和程序报销,并按会计制度统一核算,设明细账户分类归集,于次年一月底前将上年的支出明细报省国资委备案。
各企业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对监事会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积极协助、支持和配合监事会工作,切实保障监事会依法履行职责。
二○○七年四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