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6年度省管企业负责人
经营业绩考核工作的通知
鲁国资考评[2006]3号
各省管企业:
根据《山东省省管企业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经研究决定,在2005年经营业绩考核工作的基础上,2006年继续对省管企业负责人进行经营业绩考核,并签订经营业绩责任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的确定。列入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省管企业原则上都要进行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其中确因改革退出、调整重组、产权关系未理顺等原因暂不宜进行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的企业,要写出情况说明,并附有关证明材料,报省国资委审定。
二、考核指标的选择。2005年已进行考核的企业,原则上按照2005年度考核指标确定。新纳入考核范围及情况特殊的企业,在按照《考核办法》确定两项基本指标的基础上,依据企业业务特点,参照《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分类参考指标》(《考核办法》附件1),自行选择两项分类指标,报省国资委审定。
三、目标建议值的提报原则。企业依据《考核办法》,结合自身发展规划和宏观经济形势,测算提报2006年度经营目标建议值。目标建议值原则上按照不低于前三年考核指标实际完成值的平均值,不低于2005年实际完成值,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不低于100%的原则确定。其中利润总额按不低于前三年平均增长水平确定,全员劳动生产率不低于2005年水平。
四、有关材料的要求。对预报的2006年度目标建议值应提报必要的说明材料。主要内容包括:
(一)2006年目标建议值测算依据,包括2003至2005年度各考核指标实际完成情况和改革重组等重大政策因素影响;
(二)完成2006年度目标建议值的有利条件和不利因素分析及企业拟采取的主要措施;
(三)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请各企业于2006年4 月10日前将《省管企业2006年度经营目标建议值预报表》和有关说明材料,一式三份(附电子文档)报省国资委统计评价与业绩考核处。
五、其他。省管企业负责人任期考核工作将于今年适时开展,具体考核范围和要求另行通知。
联系人:翟静 曾繁领
联系电话:85103669 85103611
E-mail:guoziweikaopingchu@jnnc.com
附件:省管企业2006年度经营目标建议值预报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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