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省管企业财务监督,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促进建立财务预算管理制度,经研究,决定2006年在省管企业全面开展财务预算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省国资委的工作要求,各省管企业2006年要全面开展财务预算编制工作,逐步建立财务预算管理制度。财务预算是指企业在预测和决策的基础上,围绕企业战略目标,对一定时期内企业资金取得和投放、各项收入和支出、企业经营成果及其分配等资金运动所作的具体安排。实行企业财务预算管理,对于强化经营管理,完善内控机制,防范财务风险,提高经济效益具有重要意义。各企业要高度重视财务预算管理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有关工作制度,全面推行企业财务预算管理,把企业财务收支及相关经济活动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二、各省管企业编制财务预算,应将所属各级子企业、事业单位和基建项目全部纳入编制范围,并按照“上下结合、分级编制、逐级汇总”的财务预算编制程序,依据财务管理关系,认真组织所属子企业(单位)的财务预算编制工作,做好企业财务预算报表的收集、审核和汇总工作。
三、企业在财务预算编制工作中,应当遵循会计完整性原则,全面、完整地反映企业经营业务收入、成本费用、投(筹)资及资金需求状况。预计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产生较大影响的重要财务会计事项,都应纳入财务预算范围。
四、各省管企业要认真组织做好2006年度财务预算编制工作,并将有关材料(纸质材料及电子文档)于2006年4月10日前上报省国资委统计评价与业绩考核处。
(一)2006年度本企业全部财务预算表,及财务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二)企业财务预算编制工作中的主要经验做法和执行情况。
(三)2006年度省管企业财务预算报表。
因客观原因不能编制财务预算的企业,请对有关情况作出说明,报省国资委统计评价与业绩考核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