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5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确认工作的通知

鲁国资考评[2006]2号

发表日期:2006-06-23   创建者:admin

关于做好2005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确认工作的通知

 

有关省管企业:

根据《山东省省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及签订的《2005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以下简称《责任书》),省国资委将依据企业财务决算报告和经营业绩分析报告,对考核企业负责人2005年度经营业绩进行考核确认,并依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兑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有关企业依据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决算,对2005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并写出经营业绩分析报告。主要内容包括:

(一)2005年度企业经营业绩总体情况。结合对企业经营环境及经济运行形势的分析,简要说明企业2005年生产经营业绩,以及为完成考核目标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等。

(二)2005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完成情况。主要依据经审计的企业财务决算和《责任书》,测算企业考核目标完成值及考核得分,填写《2005年度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申报表》(附后),并将测算依据做出文字说明。

(三)影响考核目标完成因素分析。依据经审计的企业财务决算报告,对因产权变动、政策调整及编报范围变化等客观因素影响考核目标完成值的,要测算出具体影响数额,并附有关证明材料。

4.其他需要说明的特殊情况。

二、关于考核计分方法。原则上按照《经营业绩考核计分试行办法》(《考核办法》附件2)进行考核计分。对于亏损企业,利润总额、总资产报酬率作为基本指标,分别按照《考核办法》中的利润总额、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计分标准考核计分;主营业务收入作为分类指标,基本分为30分,按每增加(减少)考核目标值的1%加(减)1分计算。

三、关于调整、重组企业考核问题。对于划入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公司的考核企业,由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公司对考核结果进行审核确认,报省国资委同意后进行奖惩兑现。对于纳入其他主体企业实施托管重组的企业,由主体企业对考核结果进行审核确认及奖惩兑现,报省国资委备案。承担托管重组的主体企业,对被托管企业的考核目标值应做相应加入或扣除。

请各有关企业切实做好各项基础工作,并将年度业绩分析报告(附电子文档)及其他有关材料于2006年3月底前报省国资委统计评价与业绩考核处。业绩考核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建议,请及时向省国资委反映。

联系人:翟静  曾凡领  

联系电话:85103669  85103611

E-mail:gzwkpc@126.com

附件:2005年度考核目标完成情况申报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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