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7年度省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工作的通知

鲁国资考评(2007)1号

发表日期:2007-02-09   创建者:admin

各省管企业:

根据《山东省省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鲁国资考评〔2004〕4号)、《关于完善省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及计分方法的通知》(鲁国资考评〔2006〕9号,以下均简称《考核办法》)规定,经研究决定,对省管企业负责人进行2007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并签订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列入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省管企业原则上都要进行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其中确因改革退出、调整重组、产权关系未理顺等原因暂不宜进行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的企业,要写出情况说明,并附有关证明材料,报省国资委审定。

二、考核指标。按照《考核办法》,基本指标设利润总额、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和净资产收益率三项;分类指标,可依据企业业务特点,参照《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分类参考指标》(《考核办法》附件1),由企业自行选择两项,报省国资委审定。对亏损企业或资不抵债企业,统一设利润总额、总资产报酬率和销售收入三项指标。

三、目标建议值提报原则。企业依据《考核办法》,结合自身发展规划、宏观经济形势及企业实际发展状况,测算提报2007年度经营目标建议值。目标建议值原则上按照不低于前三年考核指标实际完成值的平均值,不低于2006年实际完成值,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不低于100%的原则确定。其中利润总额按不低于前三年平均增长水平确定,全员劳动生产率不低于2006年水平。

四、有关材料要求。对预报的2007年度目标建议值应提报必要的说明材料。主要内容包括:

(一)2007年度目标建议值测算依据,包括2004至2006年度各考核指标实际完成情况和改革重组、政策调整等重大因素影响;

(二)完成2007年度目标建议值的有利条件和不利因素分析及企业拟采取的主要措施;

(三)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请各企业于2007年3月底前,将《省管企业2007年度经营目标建议值预报表》和有关说明材料,一式三份(附电子文档)报省国资委。其中,省国资委派出财务总监的企业,请附财务总监有关审核意见。

联系人:统计评价与业绩考核处  翟静  曾繁领

联系电话:0531-85103669、85103611

E-mail:gzwkpc@126.com

 

附件:省管企业2007年度经营目标建议值预报表

附件:

 

 

 

 

 

 

省管企业2007年度经营目标建议值预报表

 

考核企业:

 

 

 

 

 

 

项目

年度财务决算数据

目标建议值

备注

2004

2005

2006

三年平均值

栏次

1

2

3

4

5

6

一、基本指标

 

 

 

 

 

 

利润总额(万元)

 

 

 

 

 

 

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

 

 

 

 

 

 

净资产收益率(%

 

 

 

 

 

 

二、分类指标

 

 

 

 

 

 

总资产报酬率(%

 

 

 

 

 

 

全员劳动生产率(元/人)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

 

 

 

 

 

 

注:各企业参照以上格式,填报本企业考核指标的目标建议值。非考核指标不必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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