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管企业:
为做好省管企业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表的编制工作,依据《山东省省管企业财务决算报告管理办法》(鲁国资考评〔2005〕12号)和《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准则)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我委制订了2007年度省管企业财务决算报表及编制说明,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套报表为省管企业向省国资委报送2007年度财务决算的报告格式,由会计主附表、财务情况表组成。填报范围为省管企业及所属各级子企业,包括各级全资、控股子企业,以及各类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事业单位和基建项目。2007年已执行新准则的企业,要将控制范围内的全部子企业纳入填报范围。
二、2007年部分省管企业及省管企业所属上市公司已率先执行了新准则,为兼顾新旧准则过渡时期执行不同会计核算制度企业的填报需要,本套报表格式兼容了新准则和原有企业会计制度的内容,由企业根据实际执行的会计核算制度分别选择相关科目、口径和内容填列。
三、省管企业及所属各级子企业在年度终了,要认真组织做好财产与账务清查、债权债务确认、内部往来核对、资产质量核实、损益结转等基础工作;按照本套报表统一编制口径、方法和要求,认真编制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表,完整、真实、准确地反映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于涉及人员、工资、主辅分离、投资、主业、科技投入、资产重组等业务的管理指标,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做好各业务部门之间的分工协作,落实填报任务,做好指标口径衔接与核对,避免因管理口径差异对监管工作形成不利影响。
四、省管企业所属特殊子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做好会计政策调整或会计报表项目转换工作,以统一会计政策,全面、完整反映省管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一)所属境外子企业应当按照企业统一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调整编报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表,并纳入企业财务决算合并范围。境外子企业外币报表应当按现行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报表。
(二)企业所属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金融子企业以及尚未并账的基建项目,应当分别参照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印发2007年度中央企业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决算报表转换参考格式的通知》(评价函〔2007〕272号)、《关于印发2007年度中央企业所属金融企业财务决算报表项目转换参考格式的通知》(评价函〔2007〕271号)与《关于印发国有建设单位报表并入企业财务决算报表会计科目转换参考格式的通知》(评价函〔2004〕235号)要求,进行报表项目转换,填报会计主附表、财务情况表,并纳入企业财务决算合并报表。
五、省管企业应当按照国家现行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加强对关联交易的清理,并在对内部交易与内部往来等事项进行充分抵销后,自下而上层层合并,逐级编制财务决算合并报表。
(一)对于母公司尚未执行而所属子公司已执行新准则的企业集团,可直接进行合并,编制集团合并会计报表。
(二)国有投资各方占等额股份的子企业,应当由受托管理方按照规定编制企业合并报表。
(三)实施委托管理等方式暂未建立产权关系的企业,由受托主体企业纳入汇总范围。
(四)企业应当按规定确定年度财务决算报表合并范围,对按规定可以不纳入财务决算报表合并范围的企业或单位,应当认真填报未纳入合并(汇总)范围子企业主要指标表。
六、省管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省国资委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编制工作,对企业财务决算报表的重要内容和省国资委监管工作所需的专项信息进行真实、充分地披露和分析说明。
(一)企业要根据本企业实际执行的会计核算制度的有关规定,选择填列和披露与本企业执行的会计核算制度相匹配的会计报表附注,并确保附注指标与决算报表相关指标数据相衔接。
(二)企业要规范编制会计报表附注,信息披露应当详实、准确,对重大的会计事项期初调整、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合并范围调整以及对年度生产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进行充分披露和详细说明。
(三)企业要在认真总结分析年度生产经营、资金周转、资产质量、利润实现及分配等情况的基础上,认真组织编写财务情况说明书,对年度生产经营基本情况、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情况以及影响因素和存在的问题作重点说明。
七、省管企业及所属各级子企业年度财务决算报表以及报表附注,必须由按规定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无法实施社会中介机构审计的境外子企业,可由内部审计机构对其财务决算报表实施审计。
八、承办省管企业财务决算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按《山东省省管企业财务决算审计工作规范》(鲁国资考评〔2005〕13号)文件要求,对企业填报的本套财务决算报表以及报表附注和合并(汇总)报表进行审计,发表审计意见,并对调整事项进行说明,同时按规定出具管理建议书。对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情况、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要按有关规定分别单独出具专项审计说明。
对于2007年已执行新准则的企业,会计师事务所在决算审计过程中还应重点关注执行新准则企业的期初数调整、金融资产(负债)分类、递延所得税调整、职工薪酬核算、公允价值使用等事项,并发表审计意见。
九、省管企业要切实加强对所属上市公司、债转股企业财务决算审计工作的管理。一是合理安排上市公司财务决算审计工作计划,不得因为上市公司年度财务决算公告时间滞后而影响企业财务决算工作的整体进度;二是对企业与所属上市公司、债转股企业之间的投资、往来和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认真清理,并做好合并报表的抵销工作,确保审计结果的真实、完整;三是企业所属上市公司、债转股企业审计报告信息披露的内容必须符合省管企业财务决算工作的统一要求。
十、省管企业及所属各级子企业要认真做好财务决算报表的层层审核工作,及时发现并纠正财务决算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报表各项指标数据填报真实完整、不重不漏,表内项目及各表指标数据之间以及报表与附注相关数据之间相互衔接,勾稽关系正确。省管企业应于2008年3月31日前以正式文件将财务决算报表报送省国资委统计评价与业绩考核处。具体报送要求:
(一)合并(汇总)财务决算报表、会计报表附注、财务情况说明书、审计报告和管理建议书、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情况说明等材料及专项审计说明、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专项审计说明的纸质文件及电子文档;
(二)企业总部及所属大型企业、上市公司财务决算报表和审计报告的纸质文件及电子文档;
(三)各级子企业年度财务决算报表的电子文档。
十一、省国资委将进一步加大企业财务决算管理力度,完善财务决算审核制度,开展审计报告质量评估和财务决算报告质量抽查,不断提高企业财务信息质量。
各省管企业在报表编制和报送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与省国资委统计评价与业绩考核处联系。
联系人:何玉明、李江涛
联系电话:(0531)85103612、85103611
附件:1.2007年度企业财务决算报表
(1)2007年度企业财务决算报表会计主附表
(2)2007年度企业财务决算报表财务情况表
2.2007年度企业财务决算报表编制说明
(1)2007年度企业财务决算报表会计主附表编制说明
(2)2007年度企业财务决算报表财务情况表编制说明
二○○七年十二月六日
抄送:各市国资监管机构。
山东省国资委办公室 2007年12月6日印发
(共印50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