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05年山东省电子商务技能大赛的通知

发表日期:2005-09-06   创建者:admin

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文件

山东省总工会

共青团山东省委

 

 

关于举办2005年山东省电子商务技能大赛的通知

 

鲁劳社函〔2005302

 

各市劳动保障局、教育局、国资委、工会、团委,省直有关部门,中央驻鲁有关单位:

为贯彻全国、全省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山东省三年五万新技师培养计划”,提高我省电子商务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水平,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国资委、山东省总工会、共青团山东省委决定联合举办2005年全省电子商务大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人员

本次电子商务大赛分为学生组和社会组两个组别。普通高等(含高职)院校、各类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在校学生可报名参加学生组竞赛,全省各行业、企事业单位人员及各职业培训机构的学员可报名参加社会组竞赛。参加本次大赛的人员不受职业、年龄、学历、职务和职称的限制。

二、大赛组织

主办单位: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山东省总工会

共青团山东省委

承办单位: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支持单位:北京铱天万合科技有限公司

为了加强对竞赛的领导,组成全省电子商务大赛组织委员会(组委会名单见附件1),下设大赛办公室,具体负责大赛日常组织工作。组委会组织成立赛区评审委员会(见附件2),作为本赛区评审机构,负责决赛的评审工作。

各市劳动保障局、教育局、国资委、市总工会、团委会同有关部门成立相应的竞赛组织机构,负责本地区竞赛的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

三、竞赛方式

本次大赛分初赛、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初赛和复赛由各市劳动保障局、教育局、国资委、市总工会、团委及省级行业部门、中央驻鲁单位,按照省竞赛组委会的统一部署,负责组织,并选拔优秀选手参加全省决赛。参加决赛名额根据各赛区复赛合格总人数按比例进行分配。初赛和复赛分理论和实际操作技能两部分,各赛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初赛和复赛阶段的竞赛试题和比赛用软件由省组委会统一提供。决赛由省组委会组织实施。大赛的实施方案及赛事技术要求详见《山东省电子商务技能大赛实施方案》(附件3)和《山东省电子商务技能大赛技术规程》(附件4)。

四、竞赛报名

(一)普通高校、职业院校、普通中专、成人中专和职业高中的参赛人员自愿到省或所属市教育部门报名,汇总后报省竞赛组委会。

(二)技工学校、职业培训机构、社会力量办学单位以及其他机关、事业单位的参赛人员在省或所属市劳动保障部门报名,汇总后报竞赛组委会。

(三)省直行业部门、中央驻鲁单位可直接组织报名参赛,也可到省或市劳动保障部门报名参赛。

(四)省管企业参赛人员直接向省直赛区报名参赛,市管企业向市国资委报名参赛。

(五)已取得电子商务师国家四级(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凭职业资格证书直接报名参加本项目复赛。

五、竞赛时间

初赛时间为20051022-23日;复赛时间为20051120;决赛时间为20051216-18日。

六、竞赛内容和命题

初赛按照《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标准四级要求,复赛按照国家职业标准三级要求,决赛按照国家职业标准二级及以上要求,由组委会制定考试大纲并组织专家统一命题。竞赛命题的详细说明见《山东省电子商务技能大赛技术规程》(附件4)。

七、奖励办法

(一)初赛成绩合格者,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颁发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证书。

(二)复赛成绩合格者,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颁发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证书。

(三)决赛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由省组委会颁发证书、奖牌和奖品。一等奖获得者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授予“山东省技术能手”荣誉称号,颁发政府一次性奖金2000元人民币、一等奖奖牌、荣誉证书和笔记本电脑一台;二等奖获得者颁发二等奖奖牌、荣誉证书和台式电脑一台;三等奖获得者颁发三等奖奖牌、荣誉证书和手机一部。参加社会组决赛成绩合格的选手,凡符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申报条件的,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奖励晋升并颁发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证书。

各市、各部门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发动有关行业、企业和院校参加。要抓好竞赛过程中各项工作的落实,把这次大赛和职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结合起来,达到提高我省电子商务从业人员素质的目的。

 

附件:1.2005年山东省电子商务技能大赛组织委员会成员名单

2.2005年山东省电子商务技能大赛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3.2005年山东省电子商务技能大赛实施方案

4.2005年山东省电子商务技能大赛技术规程

 

 

二○○五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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