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国资委积极创建“六型”机关

发表日期:2007-07-02   来源:[国务院国资委地方国资]   创建者:admin

    一是“学习型”机关。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根据每个人自身情况制定学习计划,不定期组织学习经验交流会,组织到外出参观学习,解决“不能为”、“不会为”的问题。

    二是“服务型”机关。建立领导干部党建联系点,落实政务公开、首问负责、限时办结、服务承诺等制度规定,强化服务意识,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衙门”现象。

    三是“创新型”机关。创新完善岗位责任制、AB角工作制、效能考评制等制度,深入调查研究,优化办事流程,使工作思路更加切合基层实际。

    四是“效能型”机关。严格执行工作制度和请销假制度,凡请假半天以上的须经委分管领导批准,请假1天以上的须经委主要领导批准。

    五是“廉洁型”机关。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机关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谈话诫勉等制度,做到用制度律权、律事、律人。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严厉惩处违规案件。

    六是“和谐型”机关。认真组织开展文明礼仪知识宣传普及活动,引导干部职工增强礼仪、礼节、礼貌意识,树立良好形象,建设和谐文明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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