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国资委针对监管企业暴露出的风险业务管理方面的突出问题,加强了对企业高风险业务的监管力度。主要做法有:一是省国资委先后派出工作组,深入市场变化快、风险高的证券公司、期货经营公司,对其业务操作、经营决策及风险内控制度的建立、执行、经营业绩等进行检查。二是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形成工作报告报送省政府,向省政府领导报告,引起省政府领导重视。三是根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企业加强企业风险管理,完善风险投资决策程序和风险控制措施。四是将高风险业务盈亏和管理情况,纳入企业经营业绩考核范围,使高风险业务监管落到实处,促使企业高风险业务管理得到逐步改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