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纪念“五四”运动89周年主题活动的通知

鲁国资团〔2008〕7号

发表日期:2008-05-04   创建者:lil

各省管企业团委: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深入实施省第十二次团代会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激励和引导全省广大团员青年弘扬“五四”精神,以优异的成绩和昂扬的精神风貌迎接团的十六大胜利召开,团省委决定,在全省集中开展纪念“五四”运动89周年主题活动。现将省管企业开展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富民强省新跨越,五四精神伴我行”

二、活动宗旨

以“五四”青年节和迎接团的十六大、北京奥运会为契机,紧紧围绕改革开放30年来山东发生的巨大变化,特别是本企业改革发展新面貌,在省管企业广大团员青年中进行以“爱国、进步、民主、科学”为核心内容的五四精神教育,进行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的教育,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通过开展一系列有影响、有实效的主题活动,推出一批青年个人和集体典型,充分展示改革开放新一代青年在党的领导下与祖国共命运、与时代同步伐、与人民齐奋斗的青春风采,进一步团结凝聚省管企业广大团员青年踊跃投身省管企业改革发展和我省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为推动省管企业又好又快发展贡献力量。 

三、活动安排和要求

各省管企业要围绕主题,按照“立足基层,面向青年,务求实效”的原则,组织开展相应的纪念活动。重点开展以下三方面的活动:

1、集中表彰宣传一批青年典型。各省管企业要结合自身实际,广泛开展表彰会、报告会、座谈会等活动,切实抓好本单位的青年典型表彰宣传工作。要利用好企业自办媒体,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载体,广泛宣传典型的先进事迹,集中展示省管企业团员青年的精神风貌,在广大青年职工中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

2、深入开展“与祖国共奋进、与山东同发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各省管企业要以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为契机,通过开展“我与改革开放”、“今天我们怎样成长”等活动,引导广大团员青年深刻认识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进一步坚定青年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和决心,踊跃投身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以迎接北京奥运会为契机,积极参与“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深入开展“我与祖国共奋进--青春与奥运同行”活动,组织动员青年踊跃投身奥运志愿服务、火炬传递等活动,弘扬文明和谐的社会风尚,充分展示山东青年企盼奥运、参与奥运、奉献奥运的精神风貌。

3、结合纪念“五四”运动89周年,开展主题团日活动。各省管企业团组织要以迎接团的十六大为契机,在“五四”当天,集中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主题团日活动。通过报告会、座谈会、演讲比赛、青年论坛、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弘扬“五四”精神,广泛开展“新团员入团宣誓”、“争当光荣的共青团员”、团的知识竞赛等主题活动,加强团员意识教育,激励广大团员青年在实现富民强省新跨越中发挥生力军作用。

今年“五四”是国家取消五一长假后的第一个青年节,各省管企业团组织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按照团省委和省国资委团委的部署,开展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纪念活动。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做好新闻宣传和信息反馈。各企业请于5月6日前将开展活动的情况及图片资料上报省国资委团委。

联 系 人:李  玲

联系电话(传真):0531-85103705

电子邮箱:sdgzwtw@126.com

联系地址:济南市山大南路5号1239房间

邮    编:250100

 

 

二○○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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