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资委聘用中介机构工作质量监督检查规则(试行)》出台

发表日期:2005-05-09   创建者:admin

《省国资委聘用中介机构工作质量监督检查规则(试行)》出台

 

    为了加强对省国资委和所出资企业及其全资、控股子企业聘用中介机构工作质量的监督检查,提高中介机构的工作质量,我委日前出台《省国资委聘用中介机构工作质量监督检查规则(试行)》,对监督检查的对象、主要内容和方式等进行了详细规定。《规则》还规定,中介机构出具的业务报告在审核专家组会议或被复查时未获通过累计两次的,停止其受聘资格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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