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省管企业清产核资工作十佳中介机构的通知

发表日期:2005-10-08   创建者:admin

 

关于表彰省管企业清产核资工作十佳中介机构的通知

 

鲁国资督导〔20055

 

各有关中介机构:

清产核资工作是加强国有资产监管、促进企业改革发展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自20049月以来,我委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聘中介机构进驻省管企业开展清产核资工作。在清产核资工作中,中介机构认真执业,扎实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工作任务。为总结经验、激励先进,经研究决定,授予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等10户中介机构为省管企业清产核资工作十佳中介机构荣誉称号。

希望各中介机构以受表彰的先进单位为榜样,认真、谨慎、公正执业,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和执业水平,扎实做好省属企业的各项业务。希望受表彰的中介机构珍惜荣誉,戒骄戒躁,继续为推动我省国有资产监管和国有企业的改革发展做出贡献。

 

附:省管企业清产核资工作十佳中介机构名单

 

 

 

〇〇五年九月二十六日

 

附件:

 

省管企业清产核资工作十佳中介机构名单

 

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山东天恒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山东乾聚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山东振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山东中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山东正源和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山东中明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处室分布  |  交通路线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通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山大南路5号

邮政编码:250100  联系电话:0531-85103631  传真:0531-85103633 Email:bgs@sdsgzw.gov.cn

技术支持:山东政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