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省管企业投资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
鲁国资规划函〔2007〕5号
各省管企业:
为加强投资管理,规范投资决策程序,防范投资风险,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经研究决定,对省管企业投资管理工作和实施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重点和主要内容
此次检查的重点是省管企业贯彻执行《山东省省管企业投资管理暂行办法》(鲁国资规划〔2005〕4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管企业投资管理工作的通知》(鲁国资规划〔2006〕4号)的情况,主要内容包括:
(一)企业是否建立完善投资风险控制、投资决策、重大责任追究等制度;企业对重大投资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是否到位;企业重大投资事项是否按规定报国资委履行程序;企业投资管理机构设置、运行是否科学有效。
(二)企业的重大投资是否按决策程序执行,是否有规范的董事会纪要、可行性研究报告、专家论证意见等,是否对项目风险进行评估预测并制定防范措施。
(三)企业年度投资计划的编制、调整和执行情况。
(四)企业的重大投资项目是否严格执行了项目法人责任制、资本金、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对子企业的投资事项是否按规定进行监管。
(五)重大投资项目进展情况。近三年来,企业开工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投资规模、投资领域、方向,主业、非主业投资比重,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已完工项目的效益情况;省外境外投资项目建设情况,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是否能够取得预期收益;是否存在重大投资风险,有无风险防控措施等。
(六)对我委投资管理工作的意见及建议。
二、检查方式
我委将组织有关处室以及部分专家组成检查组,由委领导带队,采取听取汇报、座谈交流、实地检查等形式进行。
(一)检查企业内部投资管理制度的建立执行情况,抽查部分投资项目的董事会会议纪要、专家论证意见、有关合同协议、招投标文件等资料。
(二)与企业有关负责同志、投资管理部门的人员进行座谈交流。
(三)赴企业部分项目所在地,与项目负责人进行座谈,对项目建设有关情况进行检查。
三、时间安排
(一)企业自查。3月24日开始,各企业自查投资管理工作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
(二)实地检查。4月1日开始,检查组赴各企业进行实地督查(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并根据检查情况提出整改意见。
(三)总结整改。5月中旬各企业根据检查组提出的意见,制定整改方案,认真组织整改。对未按要求整改和逾期未整改的企业,将予以通报批评。
四、有关要求
本次检查活动时间紧、任务重,标准高。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认真准备相关材料,确保检查工作顺利进行。4月3日前将自查报告及调查表以电子文档形式报我委。
联 系 人:规划发展处 贾慧丽 徐昆鹏
联系电话:0531-85103698(传真)
电子信箱:guoziweiguihuachu@jnnc.com
附件:省管企业投资情况调查表
二○○七年三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