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国资委关于召开山东省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经验交流会的通知

发表日期:2008-04-16   创建者:wangzj

各市财政局、国资委,省属国有企业及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推动企业会计准则执行工作的开展,经研究,决定于4月24日召开山东省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经验交流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2008年4月23日报到,4月24日开会,会期一天。

地点:莱芜市钢城区新兴大厦(莱芜市钢城区友谊大街78号)

二、联系方式

省财政厅会计处联系人:张 慧   0531-82669793

电子邮箱:zhanghui1982ok@163.com

省国资委统评处联系人:徐 敏   0531-85103613

莱芜市财政局会计科联系人:张全义  0634-8891219

新兴大厦联系人:吕 萍   0634-6821939

三、有关要求

请各单位认真按照会议预备通知(鲁财会〔2008〕12号)要求做好准备,并将与会人员名单于4月18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报送省财政厅会计处。

附件:参加会议人员报名表

 

二○○八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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