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市财政局、国资委,省属国有企业及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推动企业会计准则执行工作的开展,经研究,决定于4月24日召开山东省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经验交流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2008年4月23日报到,4月24日开会,会期一天。
地点:莱芜市钢城区新兴大厦(莱芜市钢城区友谊大街78号)
二、联系方式
省财政厅会计处联系人:张 慧 0531-82669793
电子邮箱:zhanghui1982ok@163.com
省国资委统评处联系人:徐 敏 0531-85103613
莱芜市财政局会计科联系人:张全义 0634-8891219
新兴大厦联系人:吕 萍 0634-6821939
三、有关要求
请各单位认真按照会议预备通知(鲁财会〔2008〕12号)要求做好准备,并将与会人员名单于4月18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报送省财政厅会计处。
附件:参加会议人员报名表
二○○八年四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