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国资监管工作的一系列部署要求,2007年国资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为主线,突出自主创新、大集团建设、董事会建设、风险管理,努力在创新节能环保方面做出新成绩,在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和资源优化配置方面实现新突破,在股份制改革方面迈出新步伐,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方面取得新进展,在强化国有资产监管方面开创新局面,在加强企业党建和领导班子建设方面达到新水平。重点抓好以下九个方面的工作:
一、坚持以自主创新为重点,着力提高经济运行质量
1.突出抓好自主创新。建立完善省管企业自主创新综合评价指标体系,进一步制定完善有关政策,鼓励和支持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后,安排专项扶持资金,用于行业共性、关键性技术的研究。引导企业以应用技术的自主研发和先进技术的自主应用为重点,走出一条以应用开发为特色的科技创新之路。加大自主创新投入,足额提取并切实用好技术研发费用,用足用好各项扶持自主创新的优惠政策。2007年,省管企业技术研发费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要达到3.19%。引导企业建好自主创新载体,把技术中心建设作为加强自主创新工作的基础环节,在各种资源配置上重点倾斜,积极与高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技术中心,抓住“事改企”全面铺开的机会加快科研基地建设。加强自主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吸引、培养、用好自主创新人才,加大激励措施,探索试行股份期权等中长期激励办法。
2.调整优化投资结构。引导企业通过优化投资结构,不断提升发展质量和后劲。坚决执行宏观调控措施,严格落实国家产业政策,更加注重主业投资和投资回报,杜绝盲目投资、重复建设等低水平投资行为。以市场为导向优化投资结构,把投资集中到市场发展前景广阔、产品科技含量和附加值高的项目上来,严格限制低端项目、高耗能项目投资,力争以最小的资源消耗和环境代价获取最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3.大力开展节能降耗。加强节能降耗工作情况调度检查,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探索建立节能管理考核制度,推动省管企业特别是列入全省千户耗能重点企业名单的企业,全面完成年度节能目标。2007年,省管企业万元产值能耗同比降低4.5%以上,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放同比分别降低7%和5%。引导企业把节能降耗与优化结构结合起来,坚持开发与节约并重、节约优先的方针,以先进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和落后工艺,实现节能降耗与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的良性循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依靠技术创新,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实现企业效益、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的和谐统一。建立严格的节能环保管理制度,层层落实节能环保责任,加强监督考核,并严格奖惩兑现。同时,要统筹做好节水、节地、节材、节矿等工作。
二、坚持以大集团建设为重点,着力优化经济布局结构
4.突出抓好大集团建设。加快钢铁集团筹建进度,力争尽快挂牌运作。加大督促协调力度,帮助钢铁集团成立后尽快理顺内外关系,健全运行机制,搞好资源整合。进一步研究论证煤炭集团组建方案,搞好交通、汽车及零部件等企业重组调研,并根据情况适时启动重组工作。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通过并购重组、引进战略投资者、利用资本市场募集资金等措施,尽快实现做强做大。认真总结实施“四个一批”的经验做法,组织对前期重组整合企业进行“回头看”,加快资源整合和被重组企业的改制退出工作。通过重组整合,用3-5年时间,把省管一级企业调整到25户左右,着力培育10户左右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同时,引导企业加强对权属企业的管理,压缩管理层级,缩短管理链条,提高管理效率。
5.加快困难企业改制退出步伐。加快方案审批进度,加大检查指导力度,积极推进12户拟改制退出企业的改制工作,确保年底前半数左右基本完成改制任务,其他企业全部进入实施阶段。搞好政策性关闭破产工作,推动进入破产程序的7个省属项目完成终结,其他13个项目争取全部进入破产法律程序。进一步加强与资产管理公司的协调,年底前基本完成不良金融债权的回购处置工作。
6.全面完成主辅分离任务。对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工作,进一步督促企业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严格落实责任,确保年底前全部完成分离改制任务。进一步理顺已分离改制企业的产权、管理、党组织关系,巩固主辅分离成果。关于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加强对分离移交中涉及有关问题的研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提出解决方案,最迟在3月底前完成分离移交任务。
7.加快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根据省委关于贯彻实施省八届十三次全委会《决定》意见的要求,参照国务院国资委和有关省市的做法,抓紧组织力量研究起草制度草案,并加强与财政等有关部门的协调,尽快将制度文件提交省政府研究,力争从2007年开始全面实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
三、坚持以股份制改革为重点,着力转换企业经营机制
8.加快公司制改造步伐。结合省管企业实际,参照其他省市的经验做法,抓紧研究制定公司制改造的指导意见,并积极组织实施。尽快全面启动22户按《企业法》注册省管企业的公司制改造工作,确保2008年全部完成公司制改造。具备条件的,可以直接改组为股权多元化的公司;暂不具备条件的,可以先改组为国有独资公司。
9.大力推进股份制改革。推动资产优、效益好、潜力大的大型企业集团,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与世界500强、中央企业进行合资合作。推动企业抓住当前资本市场比较活跃的有利时机,尽快实现集团公司整体改制上市或主营业务整体上市;具备条件的上市公司,通过收购、吸收合并、定向增发等方式,逐步实现集团整体上市。其他企业通过转让产权、增资扩股等形式,加快股份制改革步伐,尽快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到2010年,除国家专营企业外,省管企业基本完成股份制改革,控股上市公司达到25户左右。
10.深化企业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尽快制定出台具体意见,指导企业深化“三项制度”改革。引导企业把“三项制度”改革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制定深化改革的具体措施,重点全面推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全员竞争上岗和以岗位工资为主的管理制度,真正建立起与市场化接轨的,人员能进能出、干部能上能下、收入能增能减的运行机制,健全内部激励和约束机制,进一步增强企业发展活力。
四、坚持以董事会建设为重点,着力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11.加强公司治理结构建设。在抓好首批3户企业试点工作的同时,再选择部分企业进行第二批试点;力争2010年底前,省管企业普遍建立起权责明确、运转协调、制衡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企业参照董事会试点的制度性安排,逐步在子企业建立规范的董事会,进一步完善母子公司管理体制。
加强董事会建设。以改革重组和企业主要领导人员调整为契机,积极稳妥地推进董事会建设。对已建立董事会的进一步进行规范;对还没有建立董事会,坚持高起点、高标准,直接建立起相对规范的董事会。指导公司治理结构建设试点企业完善公司章程和各项制度规则,加强试点经验的总结、提炼和推广,促进董事会规范运作。加强外部董事的选聘、管理和培训工作,切实发挥外部董事的作用。
加强监事会建设。认真总结省管企业监事会三年来的经验做法,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监事会工作的具体意见。根据《公司法》和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的有关规定,及时搞好省管企业监事会调整轮换工作。改进外派监事会的组织设置和监督方式,监事会主席分别负责1-2户企业,每户企业常驻2名专职监事;变事后监督为当期监督,对企业重大决策和重大生产经营活动实行全程监督。进一步扩大监事会监督工作的覆盖面,向公司治理结构建设试点企业派出外部监事会。
加强经理层建设。对公司治理结构建设试点企业,条件成熟时,把经理层选聘、考核、激励等权力授予董事会,董事会落实经理层履行职责的各项权力,同时加强经理层执行力建设。进一步完善财务总监委派制度,落实财务总监的各项职权,并适时扩大财务总监试点企业范围。
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继续推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创新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经理层用人权有机结合的实现形式。会同有关部门,适时研究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省管企业党建工作的意见,提出现代企业制度条件下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的方法和途径。
五、坚持以风险管理为重点,着力维护国有资产安全
12.防范投资风险。完善投资管理办法,加强对企业年度投资计划的审核,建立项目投资后评价制度。研究制定省管企业省外境外投资管理办法,突出抓好对省外境外投资的监管。严格审核企业重大投资项目,坚决否决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符合企业发展方向的项目。适时对企业投资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防范和化解风险。对发生重大投资决策失误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督促指导企业对投资项目特别是省外境外投资项目进行检查清理,完善重大投资决策、管理、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不断提高投资风险防控能力。
13.防范财务风险。切实发挥省管企业监事会、财务总监的作用,形成加强企业财务监督管理的合力。开通财务报表网上直报系统,加强对经济运行情况的分析评价,及时对风险进行预警。总结财务预算编制试点工作经验,研究制定规范企业财务预算管理的指导意见。搞好全面预算管理试点工作,适当扩大试点企业范围。指导企业完善母子公司财务管理体制,加强内部财务监督,规范会计基础工作,对财务收支进行全过程监控。严格限制委托理财和对外借款、担保、捐赠等行为,确保资金安全。
14.防范法律风险。继续选择部分企业推行总法律顾问制度,推动大型企业在其重要子企业建立总法律顾问制度。加强企业法律纠纷调处工作,完善重大法律纠纷案件备案制度。指导企业加强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形成由企业决策层主导、总法律顾问牵头、企业法律顾问保障、全体员工参与的法律风险防控责任体系。完善内部法律意见书制度,保证法律部门事前参与、全程介入和严格把关,促进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经营。加强合同管理、知识产权、资本市场并购等重点领域的法律风险防范。
六、坚持以落实经营责任为重点,着力完善国资监管体系
15.完善国资监管框架体系。结合我省实际,积极推进市县国资监管机构建设,推动国有资产存量较大的市单独设立国资委,力争各县采取多种方式明确国有资产监管主体。争取《山东省地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指导监督实施办法》尽快出台,组织对市县国企规范改制情况进行检查,探索建立全省国资监管体系信息交流平台,加强对市县国资监管工作的监督指导。
16.健全国资监管政策体系。《山东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出台后,认真抓好贯彻实施。围绕工作重点,研究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企业重大财务事项监管、企业风险防控、重大事项报告和重大失误责任追究等方面的政策。健全法规政策制定程序,广泛征求企业、中介机构的意见,切实增强法规政策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法规政策的落实情况,及时进行调度和检查,促进制度落实。
17.严格落实国有资产经营责任。从省管企业实际出发,充分考虑不同行业、企业的特点,注重与全国同行业水平的比较,进一步完善经营业绩考核办法,不断提高考核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扎实做好2006年度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工作,继续与省管企业签订2007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并适时开展任期业绩考核工作。坚持业绩考核与薪酬分配挂钩,切实做到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着手研究制定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负责人股权激励办法和企业年金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企业负责人收入管理工作。指导企业严格控制人工成本过快增长,对政策规定之外的增支项目进行清理规范并加强管理。
18.切实加强国有产权管理。以应对恶意股权收购、确保国有股权控制力为重点,及时研究制定全流通条件下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管理办法,建立国有股权动态监管体系。加强省产权交易中心建设,统一规则流程,完善交易功能,规范进场交易。进一步加强资产评估处置、产权转让监管、产权纠纷调处等基础工作,切实维护国有资产合法权益。加强中介机构聘用管理,着力提高中介机构执业质量,更好地服务省管企业改革和国资监管工作。以产权关系为纽带,推动企业内部层层建立出资人制度,保证对国有资产的有效监管。
七、坚持以长效机制建设为重点,着力提高企业党建和领导班子建设水平
19.抓好企业党建工作。深入组织学习党的十七大和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强化理论武装工作。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保持先进性的长效机制,推动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提高企业党建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根据省委的统一部署,做好党的十七大和省第九次党代会代表推选工作。认真抓好企业离休干部各项待遇的落实,确保离休干部老有所养、老有所为。积极发挥省管企业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的作用。
20.强化企业领导班子建设。深化“四好”领导班子创建活动措施,宣传先进典型,扩大创建效果。适应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把组织考核推荐和引入市场机制结合起来,把党管干部原则和董事会、经理层依法行使用人权结合起来,健全完善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管理、激励、监督机制。选择部分企业领导职位,适时组织公开选聘。对企业领导人员兼职取酬、入股子企业等问题,在调研基础上提出规范意见。全面实施“双百”人才工程,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抓好出资人代表、经营管理人才、科技人才、复合型党务工作者、高技能人才等五支人才队伍建设。
21.搞好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以改革和制度建设为重点,年内基本形成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体系总体框架。继续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加强企业领导人员作风建设,加强企业廉洁文化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谈话、述职述廉制度,促进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加强效能监察工作,促进企业改善管理、提高效益。加大查办案工作力度,对失职渎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滥发钱物、奢侈浪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处理。
八、坚持以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为重点,着力构建和谐企业
22.推动构建和谐企业文化。把和谐企业建设与企业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大力推进凝聚人心、凝聚力量的和谐企业文化建设。推动企业广泛开展“科学发展、共创和谐”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各种群众性创建活动,形成人人促进和谐的局面。把握团结和谐的宣传基调,研究现代企业制度下国有企业职工思想观念转变的有效方法和途径,围绕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各项重大举措,加强舆论引导,形成有利于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良好氛围。及时总结宣传先进典型,适时组织经验交流。
23.切实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指导企业坚持并完善工效挂钩和工资总额控制制度,建立职工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努力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关心职工的健康安全,强化劳动保护,为职工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规范企业负责人收入管理,合理确定企业负责人与本企业职工收入的比例。在改革改制和破产重组工作中,严格落实政策,妥善安置职工,确保职工群众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充分发挥发挥工会、职代会的作用,建立企业内部利益协调机制,把群众利益诉求纳入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24.扎实做好信访稳定和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健全稳定工作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加大不稳定因素排查力度,力争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监管,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指导企业建立健全信访稳定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制,完善应急预案,严格重大情况报告制度,有效应对各种突发事件。
九、坚持以作风建设为重点,着力提高机关自身建设水平
加强机关自身建设是提高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的关键。要按照王仁元副省长提出的“团结、创新、务实、廉洁、高效”的立委宗旨和“两个走在前面”的要求,认真总结省国资委成立两年多来的经验做法,以创建“省级文明机关”为总抓手,切实加强机关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努力提高机关自身建设水平,为推进国资监管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25.切实抓好干部学习教育培训。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有关规定,健全完善委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坚持并完善机关干部集中培训、每月一讲、到企业挂职锻炼等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创新学习形式,增强学习效果,切实提高机关干部的思想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坚持把学习与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紧密结合起来,把学习的收获转化为指导工作、改进工作的具体措施,切实做到学习工作“两促进、两不误”。
26.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制定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具体实施意见,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创新意识,正确处理监管与服务的关系,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围绕国资监管工作重点,确定调研专题,制定调研计划,扎实开展调研,并在调研基础上研究制定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对策措施。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推进干部交流,改善干部队伍结构,加强工作配合协作,充分调动和发挥各种资源的整体协同作用。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规程和业务规范,保证各项工作衔接通畅、公开透明。加强机关办公信息化建设,切实提高办公质量和效率。按照“三个体系”建设的要求,认真搞好工作任务分解、责任落实和督促检查,推行限时办结制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坚持勤俭办事业的原则,继续认真组织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活动。
27.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加强廉洁自律教育,充分利用警示教育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促进机关干部增强廉洁意识,严格廉洁自律。加强对干部行权履职情况的监督,坚决杜绝利用职权和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加强对干部八小时以外生活、交友情况的监督,定期检查干部作风建设情况,维护好省国资委的良好形象。坚持和完善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等制度,推动干部作风建设。认真调查群众举报,坚决查处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确保干部队伍不出问题。切实加强廉政建设,年内委机关基本形成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体系总体框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