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出台的《市政府国资委聘用中介机构项目实施内部工作规程》,从职责分工、中介机构选聘、中介机构派出、中介机构项目实施调度、报告备案、中介项目实施评价、中介项目费用支付等方面对各主办处室、业务处室、监管企业、中介机构提出了新的要求。一是实行中介机构派出会议纪要制度,以明确各方责任及中介项目完成时限、协议签订、费用支付等事宜。二是实行中介机构项目调度制度,原则上每个项目由主办处室牵头召开2次调度会,协调、推进中介项目的开展。三是实行中介项目综合评价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中介项目评价联席会,对中介机构执业态度、职业水平、报告质量、项目企业配合开展工作等情况进行评价赋分,并将评价结果作为中介机构选聘和调整的重要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