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国资委对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进行专项审计

发表日期:2008-09-02   创建者:shangxt

审计主要检查企业以及子公司、子企业在大额往来账项风险、资产负债状况真实性上是否存在危及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情况。重点检查投资管理、对外担保、改革改制、资产处置、物资采购、产品销售或提供劳务等决策过程中是否存在《办法》第七条至第十三条涉及的违规决策,造成国有资本损失情形;是否存在“乱投资、乱担保、乱理财、乱扩张、乱借款”等五乱现象;是否存在违反枣国资发〔2008〕4号文件规定的“八不准”情形;以及群众举报的有关违规违纪问题等。审计采取集中人员、集中时间、集中地点的方式进行集中审计。在审计工作中,由企业先行自查,审计组根据企业申报情况,重点检查有关问题,采取审计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处室分布  |  交通路线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通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山大南路5号

邮政编码:250100  联系电话:0531-85103631  传真:0531-85103633 Email:bgs@sdsgzw.gov.cn

技术支持:山东政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