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事项受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鲁国资规划〔2007〕9号
发表日期:2007-11-15 创建者:admin
各省管企业:
现将《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事项受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鲁发改审批〔2007〕1156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企业实际,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部门关于项目建设管理规定,完善项目生产建设手续,防范投资风险。
二○○七年十一月十四日
山东省国资委办公室 2007年11月15日印发
(共印6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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