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工作指南

发表日期:2007-11-16   创建者:admin

受理依据

1.《山东省省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鲁国资考评〔2004〕4号);

2.《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及维护稳定考核工作的通知》(鲁国资办〔2006〕12号);

3.《关于完善省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及计分方法的通知》(鲁国资考评〔2006〕9号)。

受理范围

各考核企业

申报材料

      1.《省管企业年度经营目标建议值预报表》及有关说明材料(附电子文档);

2.《年度经营业绩分析报告》、《年度考核目标完成情况申报表》(均附电子文档)。

办理程序

     1.企业向省国资委报送考核目标预报值及有关说明材料;

2.省国资委依据《考核办法》确定考核目标值,并向企业沟通反馈,签订经营业绩责任书;

3.企业报送责任书半年执行情况;

4. 企业向省国资委申报业绩考核年度总结分析报告及《考核目标完成情况申报表》,包括目标完成情况、客观因素影响情况、专项工作考核完成情况等;

5. 省国资委依据《考核办法》,初步确认企业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并与企业沟通反馈,对企业提出的异议进行审核,确定各考核企业考核结果。

办理时限:根据工作安排确定

办理机构:考评处

办理人:翟静、曾繁领          

联系电话:85103669     85103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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