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指南

发表日期:2007-11-16   创建者:admin

受理格式:党员组织关系转往山东省国资委党委管理党组织关系企业的,应当由具有在全国范围相互直接转移和接收党员正式组织关系权限的党组织出具介绍信,接转单位统一填写“山东省国资委党委组织部”。

受理要求:接转党员组织关系需党员本人持单位党组织开具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由企业组织人事部门出面办理,确有特殊情况,可委托他人代办。

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期间,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妥善保管,不得损坏或丢失,并在有效期内进行接转。超过有效期未能接转,需回原单位党组织重新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介绍信丢失,由转出单位重新补办。

办理机构:省国资委党委组织部

办理人:刘萍  许科辉

联系电话:0531-85103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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