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资委下发《市县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指导监督实施办法》
发表日期:2008-09-26 创建者:wangzj
为进一步完善我省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加强国资监管机构建设,确保国有资产监管工作规范有序进行,依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省国资委近日下发了《市县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指导监督实施办法》,对省内上下级国资监管机构之间指导监督的原则、内容、方式及责任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办法》的实施,对于依法理顺并规范上、下级国资监管机构的指导监督关系,加强对市县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指导监督,促进我省国有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必将发挥十分重要的作用。
版权所有: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通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山大南路5号
邮政编码:250100 联系电话:0531-85103631 传真:0531-85103633 Email:bgs@sdsgzw.gov.cn
技术支持:山东政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