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协关于印发《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等7项资产评估准则的通知

中评协〔2007〕189号

发表日期:2007-11-28   创建者:admin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规范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资产评估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制定了《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资产评估准则–业务约定书》、《资产评估准则–工作底稿》、《资产评估准则–机器设备》、《资产评估准则–不动产》和《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等7项资产评估准则,现予以发布,自2008年7月1日起施行。

请各协会将上述资产评估准则转发评估机构,组织评估机构和注册资产评估师进行学习和培训,并将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2008年7月1日起,中国资产评估协会1999年发布的《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指南》、《资产评估计划指南》、《资产评估工作底稿指南》和《资产评估档案管理指南》(评协字〔1999〕53号)同时废止。

附件:1. 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

2. 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

3. 资产评估准则––业务约定书

4. 资产评估准则––工作底稿

5. 资产评估准则––机器设备

6. 资产评估准则––不动产

7. 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处室分布  |  交通路线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通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山大南路5号

邮政编码:250100  联系电话:0531-85103631  传真:0531-85103633 Email:bgs@sdsgzw.gov.cn

技术支持:山东政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