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非上市公司国有产(股)权转让需报送的材料
1、出资人同意转让企业国有产权的文件及股东大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
2、转让企业国有产权涉及的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决议、职工安置方案等有关决议文件;
3、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方案;
4、转让方和转让标的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
5、转让标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公司章程;
6、企业资产评估结果核准或备案文件;
7、企业经济责任审计报告(转让企业国有产权导致出让方不再拥有控股权地位时提供);
8、债权金融机构出具的债权处理意见书;
9、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10、转让方对受让方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的说明;
11、批准机构要求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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