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省管企业开展“四好”领导班子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

发表日期:2006-09-10   创建者:admin

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国资委党委

关于印发《关于在省管企业开展“四好”

领导班子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鲁组通字〔200540

各市党委组织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省直有关部门组织人事处,各省管企业党委(党组):

现将《关于在省管企业开展“四好”领导班子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山东省国资委党委   

200591 

 

关于在省管企业开展“四好”领导班子

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关于在国有企业开展“四好”领导班子创建活动的意见》(组通字〔200517号),结合我省实际,现就省管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以下简称省管企业)开展以政治素质好、经营业绩好、团结协作好、作风形象好为主要内容的“四好”领导班子创建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省管企业开展“四好”领导班子创建活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全国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座谈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省委“一二三四五六”的发展目标和工作思路,按照决策目标、执行责任、考核监督“三个体系”建设要求,全面加强企业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着力提高领导班子的战略决策能力、经营管理能力、市场应变能力、开拓创新能力、风险防范能力和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努力把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成为政治素质好、经营业绩好、团结协作好、作风形象好的坚强领导集体,为推动我省国有企业解放思想,干事创业,加快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为建设“大而强、富而美”的社会主义新山东贡献力量。

二、基本原则

坚持创建活动的内容、要求与企业改革发展目标相一致,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有机结合、相互促进。把促进企业改革发展稳定作为创建活动的着力点和落脚点,通过抓创建活动促进企业改革发展,用改革发展稳定的成果检验创建活动的成效。

坚持创建活动的考核评价与领导班子经常性考察、企业经营目标责任制考核等紧密结合。本着简便易行的原则,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评价相结合,注意充分吸收和运用有关部门对企业的考核成果,结合考评情况和有关方面意见,进行综合评价。

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务求实效。按照创建活动的总体要求,科学合理制定创建内容和指标,精心组织,确保创建活动扎实有效。按照管理权限,对“四好”领导班子实行动态管理、优胜劣汰,建立激励约束机制,保持创建活动的生机与活力。

坚持不断创新,建立长效机制。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和要求,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找准创建活动的切入点。鼓励企业党组织大胆实践,勇于探索,不断丰富创建内容和方式。要善于发现总结实践中创造的好做法、好经验,健全完善制度,努力探索建设企业“四好”领导班子长效机制。

三、目标要求

(一)政治素质好

1、坚定马克思主义理想信念。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加强学习,不断提高理论素养。坚持和完善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建立健全企业领导人员述学、评学、督学制度,推进理论学习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制定和落实学习计划,创新学习内容和形式,建设学习型领导班子。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自觉运用科学理论指导企业改革发展。

3、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政治领导。政治意识、执政意识强,善于从政治上判断形势、分析问题,准确把握企业改革发展方向。重视加强企业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始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4、树立大局观念,增强责任意识。自觉把企业的改革发展放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去谋划、去推进,坚持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努力把对企业负责与对国家、对社会、对职工群众负责统一。有搞好国有企业的强烈事业心和责任感,坚定不移地推进企业的改革发展。

(二)经营业绩好

1、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明确企业改革发展思路,制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实际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落实措施,推动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按照科学人才观的要求,制定和落实人才强企战略,充分发挥各类人才的作用。

2、健全决策机制,提高决策能力和水平。努力学习和掌握现代决策理论和决策方法,健全企业内部议事规则和决策机制,实行重大决策论证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做到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

3、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建立健全企业管理制度,提高财务管理、成本管理和质量管理的能力水平。积极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现企业发展速度和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注意节约能源、保护环境,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企业”。大力推进技术创新,探索建立适应企业长远发展需要的科技创新体系,努力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4、推动企业快速健全协调发展。不断提高经济社会效益,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强,职工收入稳步提高。坚持“三个文明”一起抓,不断加强企业文件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三)团结协作好

1、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企业生产经营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重大资金运作和重要人事任免等,坚持集体研究决定。主要负责人民主意识强,胸怀宽广,带头充分发扬民主,能够集中班子成员的智慧,善于听取不同意见。班子成员讲党性、讲团结、顾大局,互相支持,团结协调,充分发表个人意见,共同讨论形成集体决定。

2、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领导体制和工作运行机制。按照“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要求完善企业领导体制,企业党组织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职权。健全内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董事会、监事会、经理班子、党委(党组)会的职责和议事规则,促进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3、严格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充分听取职工群众意见;班子成员之间加强谈心沟通,做到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坦诚相见,形成共识。认真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不断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提高领导班子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

4、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整体功能。进一步明确班子成员的分工、职责和要求,各自完成好承担的任务。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互相支持,互相帮助,拾遗补缺,主动补位,充分发挥班子的整体功能,不断增强班子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四)作风形象好

1、树立正确的业绩观。坚持实事求是,不虚报浮夸,不搞形式主义。始终牢记“两个务必”,自觉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坚持勤俭办企业。勤奋敬业、甘于奉献,诚信经营。

2、增强群众观念。坚持党的宗旨,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办企业,自觉维护职工群众利益,帮助职工群众解决实际问题。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妥善处理好群体性事件。高度重视并认真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无重大安全事故,推进“和谐企业”、“平安企业”建设。

3、积极转变作风。注意调查研究,经常深入实地、深入生产经营一线、深入职工群众,特别是深入到条件差、困难大、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倾听群众呼声,体察职工疾苦,了解和解决企业改革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

4、廉洁勤政。自觉遵守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的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行一岗双责。加强对中层管理人员的廉政教育,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健全企业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班子成员率先垂范,严于律己,管好亲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政治素质好,经营业绩好、团结协作好、作风形象好”是一个统一整体,相辅相成,紧密联系,缺一不可,必须全面系统地把握其内涵,不可偏废。

四、评价指标

1、省委组织部或省国资委党委对企业领导班子、领导人员年度考察综合评价领导班子为适应,班子成员三分之二以上为优秀且无不称职者;

2、完成省国资委对企业领导班子年度和任期经营业绩综合考核指标;

3、省纪委(监察厅)对企业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测评满意、基本满意率达到90%以上;

4、班子成员中无违法违纪案件,企业中层管理人员无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5、企业无重大决策失误;

6、企业无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7、企业无因工作不力而引发的大规模上访和群体性事件;

8、企业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成效显著。

五、考评管理

省管企业开展“四好”领导班子创建活动,在省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省委组织部、省国资委党委负责指导和督促省管企业的创建活动,组织考核评价和复查工作。

1、创建活动每两年申报评比一次。从200512月开始首次申报,各企业要对创建情况进行总结,填写《山东省国有企业“四好”领导班子申报表》,提供相关材料,按照管理权限报送省委组织部、省国资委党委。

2、根据企业申报情况,省委组织部、省国资委党委组成考核评价工作小组,进行全面客观准确地评价,实施考核认定,并征求执纪、执法等部门的意见。对初步确定的“四好”领导班子名单,通过适当方式,进行社会公示。经研究确定后,授予企业领导班子“山东省国有企业‘四好'领导班子”荣誉称号。

3、对已取得“四好”领导班子称号的,每两年进行一次复查。复查前,有关企业要先进行自查,填报《山东省国有企业“四好”领导班子复查表》,由考核评价工作小组择机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或发生严重损害国有企业“四好”领导班子声誉的,根据情况给予警告、限期改正、撤销荣誉称号等,并进行通报批评。被撤销荣誉称号的领导班子,经过努力重新达到标准的可再次申报。

4、对连续两次被评为“四好”领导班子的,通过适当方式给予鼓励,并把创建结果作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奖惩任用的重要依据之一。

六、组织领导

开展“四好”领导班子创建活动,是在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中全面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要形式,是新形势下加强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的有效载体,是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重要举措,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各企业要从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和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强领导,抓好落实。开展“四好”领导班子创建活动,关键在创建,主体在各企业领导班子。各省管企业党委(党组)要结合各自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周密安排,认真部署,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要不断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方式,强化活动效果,务求取得实效。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职责,率先垂范,发挥好表率作用。在带领本企业领导班子认真落实创建活动各项要求的同时,认真抓好所属单位领导班子创建活动。要把创建活动与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结合起来,推动领导班子的理论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要注意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职工群众意见,查找领导班子及成员自身建设方面存在的不足,及时进行整改,通过创建活动,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增强企业党组织在广大干部群众中的凝聚力、影响力和号召力。

各市、各省管企业要按照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文件精神,参照本实施意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市管企业和权属企业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和方案,认真抓好本地、本企业“四好”领导班子创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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